We Fumble With Chopsticks

许凯胜 (22)
05IP03

Tuesday, July 11, 2006

书名:
《叛逆年代》


作者:
刘轩


出版社:
长江文艺出版社


内容简介:
《叛逆年代》是著名美籍华裔作家刘墉的儿子,刘轩,的一本作品。这本书里包含着38篇关于刘轩成长过程的故事。刘轩在《叛逆年代》里描写出来的小故事谈的是他自己的私人生活上的点滴滴,从他出生的日子到他进入了哈佛大学的时候。虽然这些篇章大多数讲的是刘轩家里发声的是,但是他使用的写作方法与词汇使这些故事变得非常有趣,特别好读。例如他用了青春少年的飞扬文字写出了“六岁的爱情”,让读者能够从小孩的角度看待人与事,使读者似乎投入了它的世界。


书评:
在《叛逆年代》里,给我最深刻的影像的篇章就是64面的“好惨的中文”。这张篇章谈的是刘轩小时候,对学习中文的看法与对待。

作者回想以前他开始学中文时的老师-它的老爸。开始时,他的老爸用了图画的方式教他中文。对这种叫法,作者认为“除非为了精确,何必愈变愈麻烦?”我同意他的看法。对于使用图画方法教同学们中文,我不太赞成。我认为这个方式最好的用处是开始教孩子们基本、简单中文字。因为这种叫法会给中文字添上更多的意思,孩子们会较容易认识它们。但是,对于较复杂的文字,如果我们想用这种凡是来教,是太浪费时间与学生的心思,而且会难上加难,使中文更难读。

作者的老爸常出国工作,在家里陪妻子与儿子的时间非常少。他每每回家时,总是考考儿子所背的唐诗宋词等等。但是他老爸出国没多久,他就把这些诗“全环给他”。记得我小时有,上幼稚园的时候,老师也常常给我们些简单的诗来背。我与作者一样,当时记得清清楚楚,但久了就慢慢把他忘掉。至今,我只记得住那些诗的几个句子,其他都忘得一干二净。可能是应为长时间没使用它吧。

接下来,作者生活上有一期非常恨读中文的时候。他说到“英文是我们的语言”。中文是老爸,老妈和奶奶的!”我大概上小学六年级时,也有了这种感觉。那时,我的好友和我是班上中文最差的两位。班上老师所说的我们不太了解,但应为怕被老师骂,不去问她。因此,我们与老师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大,我们不喜欢上中文课,老师也不太喜欢教我们。

刘轩也写到他对谢老师的感激。谢老师是他生活上最重要的一个人。他帮组作者欣赏、喜欢中文,细心努力地帮作者学习。读了这小部分,我不禁想起了我在国初读中文的经验。起初,我带着一个不想学、讨厌中文的心态上中文课。但上了我们几位中文老师,尤其是温老师和孙老师的课以后,我渐渐地学会欣赏中文了。上中文课从一个非常困难的课变成了一个轻松,有趣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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